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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1/2022-00080 生成日期 2022-05-25
发文字号 宁应急党〔2022〕44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机关处室(中心、局),各直属单位:

2022516日,经中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伟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教育训练处)副处长;

董根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副处长;

陈国英任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自治区应急总值班室)副主任;

王刚任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自治区应急总值班室)副主任;

赵懿婷任自治区应急技术中心(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副主任

吴忠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三级调研员;

陆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与科技信息化处三级调研员;

顾玉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唐亚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质灾害救援处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质灾害救援处副处长职务;

李国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马卫红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罗维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周振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高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马海波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王永华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自治区应急总值班室)三级调研员;

刘艳军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自治区应急总值班室)三级调研员;

孙晓强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自治区应急总值班室)四级调研员;

免去王栋泉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监督处副处长职务;免去邓啸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副处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上人员中,刘伟董根陈国英王刚赵懿婷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2516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2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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