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有序恢复线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31/2020-00093 | 生成日期 | 2020-07-02 |
发文字号 | 宁应急函〔2020〕62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一)自7月1日起有序恢复全区“三项岗位”(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线下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工作。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学习课时按1:1的比例计入培训总课时,鼓励企业及培训机构通过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理论教学,需采取理论和实操面授教学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培训考试暂停期间(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的,有效期延续至2020年8月31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各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建议增加设置隔离点,要强化对工作人员及学员疫情防控知识及考试流程的教育培训。线下集中培训、考试,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定点定时消毒。所有进入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出示个人健康码,按要求佩戴口罩。要合理设置教室(考场)座位,人员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需用餐的必须采取分餐制,分散、分批用餐。培训规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实际条件设置,原则上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中暂停心肺复苏、正压式呼吸器等易造成交叉感染项目的实操考核,采取口述的方式代替,疫情防控要求解除后恢复正常。
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监督检查,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的同时,确保按大纲教学并保证学时。培训中若发现人员出现异常情况,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各考试机构、考试点要严格考试流程和考场纪律,合理安排考务工作,保证考试质量,坚决杜绝突击考试、违规造假。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周振民,0951-862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