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31/2019-02697 | 生成日期 | 2019-08-05 |
发文字号 | 宁安办〔2019〕99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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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各危险化学品专业指导服务小组,危险化学品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第二批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做好与各专业指导服务小组工作对接,按照宁安办〔2019〕30号文件规定内容、程序做好指导服务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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