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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08.08

根据《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自8月8日16时起将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各地和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决扛牢防灾减灾救灾政治责任,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迅速应急响应,畅通应急指挥体系,严密监测雨情、汛情、灾情变化,持续加强联合会商,滚动预测预报,严格落实临灾“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点到人,必要时果断采取“关停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要警惕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影响,加大交通沿线、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旅游景区、民宿、葡萄酒庄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精细化管控,科学预置地质监测、应急救援、医疗卫生等队伍,统筹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前置,加强通信、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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