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04.01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

名称及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处罚

机关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生效

日期

决定书文号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91640000MA774DMK7A


程军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日期为2021年2月1日,未在规定的三年期限内完成评估,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四)项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应急

管理厅

单位人民币2万元罚款。

2024.3.27

2024.3.27

(应急)煤安罚〔2024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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