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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2-2023年度防凌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索 引 号 640000031/2023-00007 发文时间 2023-01-1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2-2023年度防凌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2022-2023年度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兴庆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宁县、沙坡头区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防(凌)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黄河宁夏段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级行政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防凌措施落实落细,扎实做好防各项准备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2022-2023年度黄河宁夏段防凌行政责任人名单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119

附件

2022-2023年度黄河宁夏段防凌行政责任人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1

银川市

李全才

政府副市长

2

兴庆区

邓彦林

政府区长

3

贺兰县

刘炳炳

政府县长

4

灵武市

杨玉龙

政府副市长

5

永宁县

黄学忠

常务副县长

6

石嘴山市

赵会勇

政府副市长

7

惠农区

马仲武

政府代区长

8

平罗县

张万青

政府副县长

9

吴忠市

李玉山

政府副市长

10

利通区

马铁斌

常务副区长

11

青铜峡市

政府副市长

12

中卫市

马自忠

政府副市长

13

中宁县

蒋昊良

政府副县长

14

沙坡头区

马立明

常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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