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现将《全区应急管理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应急管理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做好应急管理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1〕30号)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应急〔202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高应急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统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践,推进全民应急管理普法深入开展。到2025年,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对应急管理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不断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建立和完善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载体,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等形式,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应急管理干部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中与应急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的法律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应急管理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建设需要,加强公共安全、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围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重点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深入学、督促企业自主学、引领相关部门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学习宣传党章为重点,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好党内法规中涉及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切实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学法表率,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学法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宁夏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资源普法,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学习、法治讲座、专题辅导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与老干部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2.加强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安、依法治企宣传活动,通过执法检查、专题培训、指导帮扶、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送法入企,加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培养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明白人”。加强企业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鼓励、支持协会、中介机构等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组织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事故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从业人员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员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3.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防灾减灾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帮助青少年掌握必备的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各大中专院校尤其是职业院校学生应急管理法治教育,指导院校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增强广大在校学生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感,提升应对事故灾害的意识和技能。鼓励各大中专院校搭建互联网线上安全教育平台,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人事与老干部处、减灾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4.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以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结合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大乡村、社区应急管理普法力度,向社会公众普及火灾、洪涝、地震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拓展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安全培训、防灾减灾体验基地作用,让更多的公众走进基地,近距离传播安全防灾意识、传授安全防灾技能,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牵头单位:应急宣教中心、减灾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二)聚焦重点环节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5.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除依法保密的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规章正式出台后,通过网络、媒体、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公布、宣传、培训,方便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群体掌握、查阅,保障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6.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执法的认同感。〔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三)结合重点活动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7.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应急管理法治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调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应急宣教中心、减灾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8.公布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案例。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汲取反面典型惨痛教训,通过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剖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微普法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使典型案例、典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责任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9.积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继续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积极构建“一主题、多形态,多终端、全覆盖”的普法宣传平台,形成“一个窗口”普法宣传模式,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实现网络、“两微一端”、“宁夏应急”抖音公众号等立体化传播,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应急普法新媒体矩阵,不断增强应急普法宣传力,扩大应急普法覆盖面。〔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应急宣教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10.讲述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故事。注重收集整理应急管理领域学法用法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总结推广,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讲好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故事,展现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新成果。积极参加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应急管理普法作品,注重短视频在应急管理普法中的运用,让更多的应急管理普法作品传递正能量。〔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应急宣教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11.推进应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应急法治文化阵地,扩大阵地覆盖面和利用率。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新媒体资源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墙画、挂图等,定期制作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牵头单位:应急宣教中心、减灾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应急局,宁东管委会应急局〕
四、工作步骤
全区应急管理部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厅制定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本实施方案或本单位工作方案所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根据各地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2023 年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三)总结评比阶段(2025 年下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应急管理厅在做好厅机关“八五”普法工作总结的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普法合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二)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细,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以普法责任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普法模式,增强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执法业务骨干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注重培养既熟悉应急管理工作、又善于开展普法宣传的复合型执法普法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鼓励支持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性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