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意见汇总表
议题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
征求意见单位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 ||||
采纳汇总情况 | 共收集到反馈意见12条,其中采纳12条,0条未采纳。 | ||||
各地各部门意见采纳汇总情况 | |||||
序号 | 修改意见 | 提出部门 | 是否采纳 | 采纳修改情况 或未采纳理由 | |
1 | 建议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宣传、教育培训等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 财政厅 | 是 | 按照建议,增加《自治区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 |
2 | 建议在第二十条前增加: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编制、谁负责”原则,由主办单位或者具体承办机构负责制定。各级人民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本级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由主办或具体承办机构编制。 |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 部分采纳 | 第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或具体承办机构组织编制。 | |
3 | 建议内容中明确:应急预案总体要求、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预案送审应当提交的材料、应急预案启动等相关内容。 |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 部分采纳 | 预案管理办法中已涉及应急预案总体要求、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等。 | |
4 | 建议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应急预案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5 | 建议将第三条、第三十八条中的“规划”修改为“计划”。理由:《办法》内容只有“计划”,未涉及“规划”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6 | 建议将第十二条修改为: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机构应当在活动开展前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重大活动组织指挥体系、保障体系、预案体系构成、主要任务、活动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联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7 | 建议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8 | 建议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程序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衔接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 (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经本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印发实施。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9 | 建议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30日内向社会公布,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30日内向本单位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单位和地区公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或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10 | 建议将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地震、洪涝、山洪、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法律、法规、规章对演练频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11 | 建议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急装备、器材和设施的适用性,以及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将第二款修改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的检查和评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 |
12 | 建议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09号)同时废止。 | 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 是 | 已按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