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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4-07-22 阅读量:

根据《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2024年7月22日18时,针对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雨情发展变化,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强化临灾“叫应”和转移避险机制,做好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应急准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各类公路、铁路沿线桥梁涵洞和边坡路基的风险排查,立即封控存在风险的路段,发布停止通行公告,有序疏导交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及时上报险情灾情,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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