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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4-08-06 阅读量:

8月6日11时00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预计8月6日11时到7日20时,灵武市东南部、盐池县、红寺堡区、同心县、海原县及固原市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需注意防范。

根据《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6日18时,针对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临灾”叫应和转移避险机制,做好物资装备、队伍前置和应急救援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上报险情灾情,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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