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法治应急建设为牵引,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高质量落实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法治建设,统筹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一是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3年法治应急建设工作要点》,以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为目标,明确2023年度法治应急建设的15项工作任务,重点突出依法应急能力建设,着力从构建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推进地方标准建设、健全地方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地方应急管理责任、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强化推进,努力在法治建设领域率先突破,亮出法治建设“应急特色”。二是有序推进立规立标。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实际,推动《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规章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批安全生产政策文件上升为党内法规,细化明确57个单位298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完成政府规章《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修订。推动编制《宁夏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技术规范》《工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等5项地方标准。制定《自治区安全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六查”倒查办法(试行)》《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范(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关于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作业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三是高效推进清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组织对14件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开展专项清理,建议修订5件,继续有效9件;结合《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制定修订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黄河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部署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630余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146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突出示范创建,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八大提升行动”。一是依法高效履职。紧扣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的任务要求,牵头推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醇基燃料、可燃性粉尘和冶金行业、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等8个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一台账三清单”(工作台账和年度任务清单、配套措施清单、责任分工清单),建立“五单一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执法检查清单、事故调查处理清单、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检查清单、自治区暗访督查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告知书),全力推动全会各项任务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具体措施,不断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提升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水平,兑现二级标准化奖励资金100万元。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定《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年内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件、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件10余件,参与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6次,完成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协调法律顾问提供服务226件(次)。二是依法科学决策。在前期充分征集的基础上,制定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并完成《自治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试行)》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因国家层面未出台而未及时完成的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决策过程中,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按照“一事项一档案”原则,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三是执法公正严明。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推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机制,聘请技术检查员114名、社会监督员7名,有序推进执法辅助人员参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公布《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确定行政执法事项378项。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首次将违法行为归类细分为9大类256项,逐一明确法律规定、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全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创新推行“五个一批”工作措施,通过选树一批安全管理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惩一批严重违法非法行为、通报一批典型执法案例、提级调查一批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2023年,全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574次,行政处罚699次,共处罚5717.60万元(监督罚款4198.14万元、事故罚款1519.46万元)。四是处突有力有序。聚焦高效指挥,明确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制定《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编组及分级响应工作规程》《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规范》《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工作规范》和《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解决应急响应工作编组不高效、职责交叉不明确以及预警信号响应标准太高等实际问题。强化救援保障,联合12部门出台《自治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办法》,明确队伍经费、装备、培训、保险、社会激励、道路通行、救援勤务、晋升转岗、抚恤等11个方面的优待保障措施,填补了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政策空白。积极争取在宁东举办第三届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竞赛,有力推动全区应急救援队伍现代化建设。全力支援积石山地震灾区,昼夜兼程调运物资,高效完成活动板房援建任务,确保灾区群众温暖过冬,得到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表扬和甘青两省党委、政府及群众好评。
(三)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依法治理水平。一是突出普法宣传。开展主题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安排组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全区发放安全宣传“五进”系列书册、民法典宣传折页等普法资料15万余册。在主要媒体开设“天天讲安全”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宣传教育群众500万余人次。深化媒体普法,积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书·法”系列活动,我区7部普法作品和3部“书·法”作品在网络上进行集中展播,我厅连续三年获得普法展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3.8万人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与竞赛,极大提升了应急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突出教育培训。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分18个专题共培训9万人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全区153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线人员参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组织开展全区工矿企业职工大培训,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讲授开班“第一课”,聚焦企业主要(分管)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累计培训职工10万余人次。高质量开展自治区人大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辅导讲座,1500多名人大代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聆听,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三是突出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前哨作用,建设“区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畅通灾情和灾害风险隐患报送渠道,报送的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全部得到及时处置,成功避险案例实现“零”的突破。建立健全“以奖代补”资金保障机制,累计推动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8个。高标准完成沙坡头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已顺利通过国家减灾委验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厅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法治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厅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逢重大法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出台,第一时间在厅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研讨。编制《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起“1+2+X”学规学法清单体系,编印发放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点口袋书200册,综合采取厅领导带头讲法、法治讲座专家辅导、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党员干部学法讲法考法,全面推动学法学规常态化、规范化。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将考核分值权重提升至6%。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厅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全厅正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开展述法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厅不断夯实法治应急基础,坚决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学习理解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不够全面;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未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决策事项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把握不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后评估工作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不足;基层应急管理法治力量普遍较为薄弱,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等。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升法治应急建设水平。启动《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调研论证工作,将机构改革以来应急救援工作取得的经验在法律法规层面固化。推动制定《工矿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指南》等地方性标准,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地质灾害救援安全保障指南》《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现场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出台《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规定》等制度,全面规范事故调查统计工作。
(二)持续完善依法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指挥和信息“两个枢纽”作用,压紧压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指挥协调、会商研判责任,充分发挥培训、调度、考核等功能作用,建立可量化的应急值守工作评价体系,完善常态化应急响应演练机制。全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消防救援机动队伍组建工作。对第一批自治区公布的15类28支队伍进行评星定级,督促水利、林草、住建、交通等行业部门加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再选取一批人员精、装备优、能力强的队伍确认公布为自治区第二批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常态化应急响应检验性演练机制,细化规范会商、响应、处置、救援、信息报送等各环节流程,组织开展“应急先锋·2024”实战应急演练,提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水平。
(三)持续巩固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局队合一”机制,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宁夏全域智慧安全工程”为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进“智慧应急”等分支项目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