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为牵引,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为着力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结合起来,同“八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关键少数”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1+2+X”学规学法清单体系,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厅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制定新任领导干部考法制度。2024年,组织厅务会会前学法7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带动干部全面学。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以“周一集体晨学”、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主要教材,通过专家学者辅导、现场旁听庭审、应知应会测试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推动基层广泛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列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结合执法检查、党建互联、指导服务等工作,积极向基层、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二)聚焦依法应急,切实提升应急法治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等重点任务,以健全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为基础,注重完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上亮出“应急特色”。
立足地方实际。健全应急管理地方立法,完成《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发挥地方应急管理标准的支撑保障作用,制定发布《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技术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2项地方标准,推动制修订《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范》《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指南》《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等地方标准,逐步构建完善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标准体系。
聚焦预案管理。修订印发《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预案编制、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修订《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治区层面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应急响应、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进行规范和完善。制定《自治区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全面推行乡镇(街道)“1个综合+N个分灾种”、村(社区)“一本通预案+N个处置卡片”模式,打通应急预案“最后一公里”。
注重依法处置。实施一河三山防洪五城防涝一带防震“1351工程”,规范应急处置流程,优化应急处置机制,细化明确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临灾叫应、抢险救援工作职责,凝聚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合力。优化灾害事故分级响应流程,制定《自治区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手册》,配套开发“应急先锋”掌上处置手册。调整成立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贺兰山六盘山罗山防汛应急处置方案》,有力应对7轮区域性极端强降雨过程,科学处置“8·25”水洞沟水库险情,我区10个成功避险案例被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
(三)坚持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优化涉企政策,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涉企政策。修订《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年内高效办结行政审批事项89376件。深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激励支持措施,给予14家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奖励资金70万元,完成41家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及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定级和公示、公告。
强化政策审查。制定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高效完成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制定合法性审查事项、材料、标准“三个清单”,年内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件,完成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连续8年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修订《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45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基础。
高效简政放权。针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危化项目较多的实际,将原本由我厅承担的非剧毒和五类高危工艺的危化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下放由宁东实施,最大限度节省企业时间和精力。将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委托五个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实现全区各地均可就地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
队伍建设夯基础。举办两期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通过理论知识测试、案卷评查、模拟现场执法检查,查找问题短板,组织交流研讨,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精准执法提效能。深入推进危化、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监管执法,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教育培训、高风险作业管理等精准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按照年度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公布并执行“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市级交叉执法。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1211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8113份,监督罚款2952.98万元。
警示曝光促整改。充分发挥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01个。督促各市、县(区)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案例报送率、合格率100%,系统使用覆盖率、线上执法办案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厅党委会议、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研究审议涉法类重要文件和事项31次,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印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任务“两个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与法治应急建设五年实施方案一体推进、协同落实,高效完成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分值权重为6%。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全厅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提交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并依托年终述职大会开展会议述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统筹推进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人员能力素质比较薄弱。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化《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落地,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考法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在完善依法应急处置机制上持续用力。做好《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开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贯落实,组织修订我区总体预案,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新一轮预案修订工作。出台灾害事故信息直报制度,修订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范救灾物资全流程管理。出台《自治区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办法》,规范救援装备的管理,把装备潜能转化为救援效能。
(三)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上持续用力。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危化、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严格执行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激励企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拳出击,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通报曝光等措施,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强化基层应急法治化建设上持续用力。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出台自治区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工作模式,统一归口综合管理。建立安全风险隐患乡镇(街道)重点巡查和村(社区)日常检查机制,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推动“小快轻智”新型装备普及应用,切实提升基层组织指挥能力、风险防范能力、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支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