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通知书(宁安办督〔2023〕7号)
索引号 | 640000031/2023-00105 | 生成日期 | 2023-09-22 |
发文字号 | 宁安办督〔2023〕7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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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灵武市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在344国道与灵武火车站连接线交叉路口,一辆半挂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认真落吸取事故教训,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一、你市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在事故调查阶段,你市要及时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组组成及人员名单、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调查阶段性工作等情况。
三、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形成后,要以你市人民政府文件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你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王栋泉,0951-862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