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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告(2025年 第5号)

索引号 640000031/2025-00050 生成日期 2025-05-08
发文字号 2025年 第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定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相关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确认银川伟丽工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厅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7号),企业在标准化二级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减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检查频次;

二、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研发活动等,可享受税收优惠;

三、按规定享受金融支持政策;

四、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优惠政策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安全生产评先选优;

六、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可以简化许可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一、危化企业

1.银川伟丽工贸有限公司

二、工贸企业

2.宁夏宁朔集团中卫工贸有限公司

3.宁夏锦腾炭素有限公司

4.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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