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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告(2025年 第14号)

索引号 640000031/2025-00103 生成日期 2025-12-24
发文字号 2025年 第14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洪武分公司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2017年修正)第四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对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洪武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件: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洪武分公司安全生产

许可证信息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洪武分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企业名称

中卫市兴明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洪武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500763210903X

证书编号

(宁卫)WH安许证[2025]000061(H6)号

许可范围

乙炔(10m³/年)

主要负责人

张晶

单位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洪武村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效期

2025年6月3日至2028年6月2日

发证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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