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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1/2023-00099 生成日期 2023-08-15
发文字号 宁应急指办发〔2023〕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五市及宁东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经研究,以下文件(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宣布失效。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8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宁应急指办发〔2019〕17号

2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应急指办发〔2020〕5号

3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应急指办发〔2020〕10号

4

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应对春夏季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有关重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宁应急指办发〔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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