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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1-08-28 阅读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目前我区实行的《总体预案》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9月10日修订印发的,实施以来指导我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总体预案》的部分内容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突发事件防救职能出现了一些不相匹配的情况,亟需修订完善。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总体预案》修订工作,将其纳入自治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参照《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稿)》,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座谈调研和风险评估,形成了《总体预案(修订稿)》,8月份公开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9月份通过自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10月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再次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转送司法厅进行了法制审核,我们对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梳理分析、认真研究,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形成了《总体预案(送审稿)》

二、修订特点

《总体预案(送审稿)》修订工作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居安思危、强化准备,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确保经济社会长治久安。二是突出上下衔接。主动加强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沟通,全面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确保我区预案和国家预案核心内容和总体框架高度一致,相关工作规定上下衔接贯通;同时借鉴吸纳了疫情应对以来取得的工作经验,在分级指挥、应对处置、应急响应方面体现了我区特色。三是突出全面覆盖。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作出整体性制度安排,同步规划了41类专项应急预案和7项协调保障方案,构建了总体预案管原则管方向、专项预案管具体管操作的预案架构体系。四是突出分级应对。明确自治区和市、县(区)指挥架构关系,确定各自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级别。强调压实突发事件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事前预防和先期处置责任,做到现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下责任清、任务明。五是突出指挥权威。明确现场指挥部设置层级,提升现场指挥权威性。充分考虑灾害链关系,规定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灾害由主灾种专项指挥机构牵头综合协调指挥,实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六是突出指导实战。对预案演练提出刚性要求,明确了各级各类预案演练周期,建立常态化演练和动态完善机制,解决预案“不管用、不应急”的问题。七是突出基层治理。赋予了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方面的重要职责,疏通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三、预案内容

《总体预案(送审稿)》共有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分级应对;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自治区层面、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第三部分是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明确了事件监测、预警发布、预警措施;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送、组织指挥、现场指挥、协同联动等机制;第五部分是恢复与重建,明确了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工作;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保障措施和牵头保障部门;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了应急预案审批与衔接、演练与评估、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惩措施;第八部分是附则,明确了预案解释主体和发布时间;第九部分是附件,明确了自治区41类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和7项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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