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区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和自治区的重大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自治区要求每次重大活动都要进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鉴于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相关评估规定办法,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急需制定《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自治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全链条闭环监管。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4月,启动《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在系统梳理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就自治区重大活动评估的重要性、评估主体、内容、程序以及责任分工经过专题调研,认真起草、反复修改,完成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7月3日,印发征求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采纳吸收2条,未采纳4条。
三、主要内容
《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共六章17条。第一章说明了起草依据和重大活动的定义。第二章明确了评估主体。第三章明确了评估内容。第四章明确了评估程序。第五章明确了责任分工。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