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自治区条例》,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制定早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以下简称《国家条例》),2005版《自治区条例》规定我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自治区安监局审批,《国家条例》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为保持法制统一,2015年6月9日,原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权限的通知》(宁安监〔2015〕75号),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权限明确至设区的市级安监局。同年9月18日,印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危化〔2015〕128号),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2022年11月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自治区条例》进行了修改,由于《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危化〔2015〕128号)规定的“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同意后,向各市安监局申请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等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应予修订,为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有关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
二、布点规划制定依据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三)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133号),强调“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合理布局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严格许可审批,规范市场秩序”。
三、前期调研情况
(一)我区基本情况。我区已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现有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别位于银川市永宁县、吴忠市青铜峡市)。我区地理面积小,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公里(银川市0.90万平方公里,石嘴山市0.53万平方公里,吴忠市2.14万平方公里,固原市1.05万平方公里,中卫市1.74万平方公里);人口总量少,截至2022年底我区共有常住人口728万人(其中银川市常住人口289.68万人,石嘴山市75.18万人,吴忠市139.91万人,固原市115.19万人,中卫市108.04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不足110人/平方公里;交通条件便利,区内公路运输4小时直达。
(二)周边省份批发企业布点情况。目前各省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的标准不一,大部分省份综合考虑地区常住人口数量、交通条件、本地批发企业数量等因素,控制市、县行政区划内批发企业总量,由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核发许可。周边省份中,陕西省规定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县区,每个县设置2-3家批发企业;甘肃省参照地域面积,以市州为单位设置1家批发企业;内蒙古自治区将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改设批发企业,无生产企业的市(盟)维持原有批发企业总量。
三、我区布点规划制定思路
考虑到我区实际情况,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规定,我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设置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参考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两个指标:常住人口数量大于全区平均值(728万/5=145.6万),且人口密度大于全区平均人口密度(110人/平方公里)的,设置1家批发企业;任一指标低于或等于全区平均值的,不设批发企业;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继续保留;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营。各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总量控制如下:
银川市银川市常住人口289.68万人,面积0.90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322人/平方公里,设置1家批发企业;
石嘴山市常住人口75.18万人,面积0.53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42人/平方公里,不设批发企业;
吴忠市常住人口139.91万人,面积2.14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66人/平方公里,现有1家批发企业,继续保留;
固原市常住人口115.19万人,面积1.0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10人/平方公里,不设批发企业;
中卫市常住人口108.04万人,面积1.74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63人/平方公里,不设批发企业。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不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源头管控风险。五市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许可颁发和管理工作,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所在地区,要从严管控安全风险,监督企业从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国内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严把建设标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新、改、扩建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确保安全达标。
(三)落实管理制度。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配送服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检封标识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安全设防标准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