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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31/2021-00165 生成日期 2021-08-08
发文字号 宁应急函〔2021〕6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杨建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解决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建立政府主导,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

一是构建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聚焦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通知》,调整完善了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任总指挥,分管副主席任副总指挥,50家单位和5个地级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应急管理指挥部组织架构下,调整完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森草防灭火指挥部、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全面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各市、县(区)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指挥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二是强化了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村(社区)应急管理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标准化建设,层层压实压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基础保障进一步提升,事故灾害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完善了基层群策群防体制机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统筹建设多员合一的基层网格员队伍,整合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等队伍资源,发挥第一吹哨人作用,积极推广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全区五级网络报灾体系和应急信息员数据库,将5级灾害信息员近4000人全部录入数据库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培训。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应急演练活动。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千场培训进社区等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宣传六进,普及防灾减灾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每日利用《直播60分》、宁夏交通广播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发布安全提示警示、防灾减灾救灾公益短片。组织对全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应急专干,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灾害信息员共计500余人进行培训,各级灾害信息员风险隐患识别及信息报送水平显著提高。

二、关于建议建立统一管理、权威发布、高效处置的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系统

一是全面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落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方案》,将八项重点工程细化为30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29类责任部门,以及15个区属、中央驻宁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做了详细具体规定,率先在全国实现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法定化。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以效能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扎实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将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纳入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之一,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地震等单灾种涉灾部门分头根据实际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投入近4000万元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将各涉灾部门数据进行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全要素综合监测、综合风险评估、灾害风险预警、灾害态势智能分析和自然灾害综合管理的功能。三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与自然资源、气象、地震等13个厅局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每周一汇总分析”“每月一综合研判”“每季一会商通报”“每年一总结评估),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灾情、信息发布等方面形成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四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预警信息。协调宁夏气象局更新整理了灾害信息发布对象,将各级政府决策层领导、相关部门和重点防御单位应急责任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应急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等纳入信息发布库,实现预警信息各级应急责任人全覆盖。同时,通过电视、应急广播、移动信息终端等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显著提高,社会公众覆盖面明显扩大,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关于建议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经费投入机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全区灾害事故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以及国家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支出责任。2021年,自治区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已安排2.19亿元,用于全区各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其中:农业水利防灾减灾方面,安排2690万元,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河道治理、水资源检测以及信息化设备维护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面,安排329.25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地方气象信息服务等。森林草原灭火防治方面,安排1.8864亿元,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森林防火装备购置和队伍培训演练等。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建设方面,安排92万元,用于社区开展综合减灾工作。同时,为确保基层网格化管理和防灾减灾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各地区结合各地实际,出台相应的工作细则或管理办法,将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基层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演练、检测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维护和网格员(信息员)工资补助、电话补贴等,保障基层自然灾害检测预警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网格员(信息员)队伍稳定,切实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持续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强化预警信息的精准靶向发布,夯实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86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监测减灾处,0951-8622053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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