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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31/2024-00104 生成日期 2024-06-24
发文字号 宁应急函〔2024〕529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宁夏气象局:

现就张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部干旱带防雹减灾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然灾害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主要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近年来,我区极端冰雹气象灾害事件多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机构改革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承担了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开展。一是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和响应信息社会发布机制。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与宁夏气象台、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发布机制,遇有重大气象灾害过程,通过10620121、12379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发送预警提示手机短信,或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新媒体等形式播发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公众加强冰雹等自然灾害防范,提前做好安全避险等工作。二是强化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各地相关行业部门充分利用增发国债,科学规划布局、加密防雹等气象监测预警点位建设,提高气象监测预警设备科技含量,提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质量;进一步督促落实属地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防范应对措施,及时预报预警,统一指挥调度,提前安排部署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三是加强冰雹等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提高自然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防范意识。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玉存,联系电话:0951-862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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