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 名称及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 机关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生效 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机电副矿长马小强 | -
| 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带班期间未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巷道维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对丁家梁煤矿“3.19”顶板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 应急 管理厅 | 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暂停期限为15日 | 2023.7.4 | 2023.7.4 | 宁(应急)煤安罚〔2023〕26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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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安全总监李志成 | - | 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巷道维修工作没有进行有效安全监管,片帮冒顶的风险管控不到位,对丁家梁煤矿“3.19”顶板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 应急 管理厅 | 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暂停期限为15日 | 2023.7.4 | 2023.7.4 | 宁(应急)煤安罚〔2023〕26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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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生产副矿长张理生
| - | 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掘进队的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巷道维修片帮冒顶的风险管控不到位,对丁家梁煤矿“3.19”顶板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 应急 管理厅 | 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暂停期限为15日 | 2023.7.4 | 2023.7.4 | 宁(应急)煤安罚〔2023〕26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