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 名称及代码 | 主要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 机关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生效 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91640000MA771PYY4G) | 刘涛 | 1.130306综采工作面回风巷1组超前支护单元支架压力表显示为0MPa,工作面有4组支架压力表显示分别为21.0、14.9、14.0、13.8MPa;2.11采区一车场6号蓄电池机车撒砂装置操作机构损坏;3.矿井提供的《车载式甲烷报警断电仪调校记录》中,13采区卡轨车报警断电仪的调校测试记录为正常,但现有测试仪器不能对卡轨车甲烷报警断电仪进行调校测试,提供信息不真实;4.130306综采工作面甲烷超限断电测试,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后,现场应急广播、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未联动;110403工作面皮带运输巷第一部皮带机、130308回风巷第二部胶带输送机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红外线传感器发射孔朝向带面,未正对主传动滚筒处进行检测;主斜井皮带机头传动滚筒转动部位未加装护罩;5.2023年8月1日-9月4日瓦斯检查日报表中130306工作面空气温度31℃- 32℃,超过30℃仍然组织生产。以上事实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金家渠煤矿《130306综采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一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5.5.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 2015)15.3.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5.《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五十五条第一、二款 的规定 。 | 应急 管理厅 | 处壹拾壹万伍仟元(¥115,000.00)罚款。 | 2023.9.21 | 2023.9.21 | 宁(应急)煤安罚〔2023〕26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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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 - | 2023年8月1日-9月4日瓦斯检查日报表中130306工作面空气温度31℃- 32℃,超过30℃仍然组织生产。以上事实违反了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五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 应急管理厅 | 处罚款伍仟元(¥5,000.00)。 | 2023.9.21 | 2023.9.21 | 宁(应急)煤安罚〔2023〕260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