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宁夏金海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4-10-25 阅读量: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及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处罚机关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生效日期

决定书文号

宁夏金海新科化工有限公司916402215541998320

杜中明

该公司中控室涉及氯化工艺、磺化工艺操作,作业人员郭某某、王某未取得氯化、磺化工艺操作证;氯代苯酚车间氯化工段巡检涉及氯化工艺操作,作业人员陶某某、赵某未取得氯化工艺操作证。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90000元(玖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0.21

2024.10.21

(宁)应急罚〔2024〕22 05 号

   杨新民

宁夏金海新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杨新民未组织实施报警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 35000 元(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0.21

2024.10.21

(宁)应急罚〔2024〕22 05-01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