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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批)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2-11-23 阅读量: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现将各地查处的第三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案例1

2022年7月29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银川市远鹏职业培训学校检查时,发现该学校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培训学时规定组织培训,存在压缩培训学时的情况;2.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该学校上述行为1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学校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2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学校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2年7月29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佰信达职业培训学校检查时,发现该学校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该学校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学校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2年7月29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宁夏福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检查时,发现该学校在特种作业实操培训中存在以线上培训代替部分实操培训的行为,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该学校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学校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2年7月5日,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卫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该培训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学校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叁佰元(¥33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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