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部署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永宁县、大武口区、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聚焦“人、机、环、管”,强化内部监督报告,及时排查整治员工身边的安全隐患。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陆续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2025年6月20日,银川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金域名庭项目北区某员工在17#楼屋面上发现其中一个吊篮配重倾斜、放置不稳,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立即停止了该部吊篮的使用,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二:2025年6月15日,宁夏鹏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朝阳街区8#商业楼工地钢筋班组某员工电话报告屋面2个采光井未做防护,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安全科管理人员到现场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三:2025年6月12日,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搬运工,在日常工作巡检中发现成品库10t天车的电葫芦定滑轮销轴连接板开裂,若不及时修复,吊装作业中很可能会存在定滑轮掉落或吊物坠落砸伤下方搬运人员的风险,立即报告物资管理部负责人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四:2025年5月12日,宁夏新瑞宇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破碎机操作员在检修过程中发现破碎机作业平台防护网破损,可能造成人员坠落伤害,立即上报安环部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五:2025年5月10日,宁夏中首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某员工在当班巡检期间,发现2号加油机4号加油枪万向转轮间隙过大,存在脱落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站长报告,公司随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100元。
案例六:2025年5月1日,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某员工发现,熔铸车间3号电弧炉P102水泵下方存在漏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上报后公司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