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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九)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5-09-24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部署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区工信厅,银川市、贺兰县、大武口区、同心县、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聚焦“人、机、环、管”,强化内部监督报告,及时排查整治员工身边的安全隐患。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陆续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2025年7月,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技术员在巡检至点火平台西侧时闻到瓦斯气味,立即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警戒隔离并携带试漏工具到现场,发现漏量轻微的漏点,经部门进行风险综合研判后进行更换。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3000元。

案例二:2025年5月,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调度运行部集控二值在接班检查时发现#2机#3高调门一侧的固定螺杆断裂,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汇报当班值长。经车间、公司核实,上报情况属实,限期完成整改。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1000元。

案例三:2025年5月,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某员工在组织实施崇信巷管网更新改造时,发现在用燃气管道疑似泄漏,立即联系客服管网应急人员核实处置。经核实确认为中压燃气钢制管道腐蚀泄漏,现场立即组织排险抢修。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500元。

案例四:2025年8月,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包装维修工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操作人员在封箱机入口链道上搬运产品时,如果不停机可能存在机械夹伤的风险。该员工随即上报隐患,并主动在此处安装光栅连锁,实现了搬运时自动停机,消除了现场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五:2025年8月,宁夏华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某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现机加工车间行车钢丝绳存在断股现象,立即提醒车间全体职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六:2025年3月,宁夏城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地质员在青龙庙石灰岩矿区巡查时发现总承包商在边坡作业过程中,铲车司机存在掏底开采行为,及时上报城发矿业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经现场取证核实后,对承包商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完成整改。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200元。

案例七:2025年8月,吴忠安盛民爆有限公司某职工发现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集水池西北侧电缆线裸露在外,容易受到机械损伤、腐蚀,太阳暴晒易导致电缆线老化、开裂、漏电等危害,存在人员触电安全隐患。该职工立即联系安保部门将裸露在外电缆线穿绝缘线管并埋地敷设,同时设立安全标桩,消除该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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