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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1/2022-00052 生成日期 2022-05-01
发文字号 宁应急办发〔2022〕29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钱鑫,0951-8622034)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

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

2.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周一集体晨学”“周五应急讲堂”等载体,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

3.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和时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类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或者研讨培训。

3.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上见实效。

4.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2

宪法

《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将《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2.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3.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日常管理,带头规范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和悬挂国徽等行为。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按要求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典》《刑法及刑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赔偿法》《监察法》《劳动法》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

2.每年年终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评和平时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德述职考评机制。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将学法作为各处室(单位)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

4.在“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5.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展示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6.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法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

7.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效能考核,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

2.党委理论中心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3.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全区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

5.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

6.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阵地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7.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人事处、法规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减灾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4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2.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3.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纳入支部理论学习计划。

4.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厅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3.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全体党员

5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保密法》《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档案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6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突发事件应对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7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8


《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9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0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会计法》《审计法》《票据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宁夏审计监督条例》《宁夏财政监督条例》《宁夏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规划财务与科技信息化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评价机构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综合协调督查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3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4

《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火灾防治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5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防洪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防汛抗旱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6

《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地质灾害救援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7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8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1.非煤矿山类:《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冶金等工贸类:《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安全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19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安全生产执法局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2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各负有执法职权的处室(单位)牵头,其他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21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22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1.将相关内容纳入举办的讲座、培训班。

2.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3.在执法检查、培训教育、结对共建、督查指导等工作中,积极向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煤矿监管一处、二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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