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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1/2023-00122 生成日期 2023-11-13
发文字号 宁党办〔2023〕71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111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促进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聚焦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个一批和智能化矿山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压实责任、堵塞漏洞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

1.严格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新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应按采煤、掘进智能化设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2.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科学合理设置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非煤露天矿山以等高线划定矿界避免以自然山脊线为界设置采矿权。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应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人员对设计结果负责不得凭矿山企业意愿违规设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3.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不得下放或者委托。制定修订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实质内容审查不得仅对程序和形式进行审查。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的原则上不得审批安全设施设计。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审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进行现场核查。(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推进矿山转型升级

4.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且拒不整改的与煤共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积极引导退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5.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或相邻2个以上矿体同属一个企业主体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非煤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6.加快矿山升级改造。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加快推进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全面实行非煤露天矿山机械化开采鼓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地下矿山应当建立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同时采矿。(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7.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推广应用长距离定向水平孔区域顶板水压致裂卸压等灾害预防与治理技术。推广远程监控、巡检机器人等矿山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应用。推广井下无监控不作业。高度超过15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边坡及排土场必须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8.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矿山企业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抓紧推进系统数据建设、接入和使用。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督办有关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整改销号。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各市、县〔区〕)

9.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建立全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明隐蔽致灾因素用足用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将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及时公示鉴定结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和核定工作高瓦斯、煤岩石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的煤矿不得核增生产能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体积超过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估。采场及排土场边坡高度大于1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逐年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10.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建立健全矿用设备档案定期对取得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的在用设备设施开展安全可靠性检验。建立矿用安全设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平台实行矿用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11.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基建矿山掘进工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和人员配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承包单位严禁转包和分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力争到2025年底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12.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停工停产整改矿山应当制定整改方案限定单班下井人数同一作业地点人数最多不超过9并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后方可进行整改作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停工停产整改煤矿实施驻矿盯守对其他停工停产矿山落实驻矿盯守或者巡查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等综合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13.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强化矿山电子封条、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监管监察信息平台建设运用。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井工煤矿必须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协议。矿山集中地区应当建立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地下矿山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广播等通信系统落实叫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强化暴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及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时采取严禁人员入井和停产撤人等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宁夏气象局等,各市、县〔区〕)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4.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矿山及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应当加强所属矿山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上级公司驻矿安监人员驻矿督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推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1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五职矿长相关人员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五职矿长和专职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灾害严重矿山应当按要求设置灾害治理专门机构配备专职领导人员和专业人员。(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16.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绘制、更新相关图纸及时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严格井下劳动定员管理不得超定员安排人员下井作业落实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政策。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矿山企业或承包单位对欠薪应依法承担清偿责任。(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各市、县〔区〕)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

17.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矿山安全重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实行市级、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市级、县级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15项内容。(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18.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矿山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区市县三级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管辖权限和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建立并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权限履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19.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政府应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落实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国家矿山安全智能化监管监察系统。(责任单位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配合单位各市、县〔区〕)
  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

20.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及时跟进修订自治区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力争2025年前全区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待遇保障。强化国家矿山安全综合信息化平台运用提升执法装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21.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严格规范执法落实案件移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立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公示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处理处罚或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22.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涉险事故、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视情提级调查。接到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属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核查。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矿山应当停产整顿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明确任务分工聚焦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等,各市、县〔区〕)

24.加强考核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大督办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全程跟踪问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牵头建立矿山安全协调推进机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宁夏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各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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