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31/2019-02756 | 生成日期 | 2021-04-25 |
发文字号 | 宁应急〔2019〕163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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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
为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区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发〔2019〕57号)要求,我厅认真开展了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经自治区司法厅合法性审查、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同意,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指导目录》,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
鉴于应急管理改革工作仍处于持续推进和不断完善当中,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修订,全系统行政职权事项也将随之发生变化调整。我们将对《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焦佩玲,0951-8622034)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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