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31/2022-00076 | 生成日期 | 2022-06-29 |
发文字号 | 宁应急〔2022〕60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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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21〕68号)要求,我厅根据法律法规变更以及职权调整情况,对2019年印发的《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共调整职权2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类1项。经自治区司法厅合法性审查、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同意,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调整表,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依据中,法律法规修改仅调整条款序号内容的,请一并进行调整。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焦佩玲、钱鑫,0951-86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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