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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1/2022-00076 生成日期 2022-06-29
发文字号 宁应急〔2022〕6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2168号)要求,我厅根据法律法规变更以及职权调整情况,对2019年印发的《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共调整职权2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类1项。经自治区司法厅合法性审查、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同意,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调整表,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依据中,法律法规修改仅调整条款序号内容的,请一并进行调整。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629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焦佩玲、钱鑫,0951-8622034

附件: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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