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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制度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作者: 日期: 2023-05-29 阅读量: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对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告知等工作,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收费。

三、收费项目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1819号)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理论考试费为60元/人次;

(二)实际操作考试费为120元/人次

(三)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考试;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免征和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标准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1059号),在此文件有效期内,考试费按照规定标准的70%收取。

  四、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电话、信件、自治区应急厅网站“厅长信箱”等形式进行乱收费举报。

  五、受理查处流程

(一)在接到乱收费举报投诉事项后,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我厅职能的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二)接到交办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责任处室依据程序开展核查,作出处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乱收费举报由于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完成调查处理的由责任处室说明原因,明确办理完结时限,并向举报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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